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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一定要缴纳公积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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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都会有很多朋友报考公务员,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学生,都很向往这样一份稳定且待遇优厚的工作,一般在这些单位工作是会有公积金的。那么行政部门一定要缴纳公积金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部门一定要缴纳公积金吗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行政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是一定要缴纳公积金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行政部门一定要缴纳公积金吗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哪些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缴存方式如下: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行政部门一定要缴纳公积金吗的信息,由上可知,行政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是一定要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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