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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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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用益物权,如果房屋所有人想要将房屋出租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出租,那么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必须有共有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第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当然,从根本上讲,用于出租的房屋得不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安全隐患,可以保障正常使用。

  从另一个层面,我国法律法规也对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进行了规定: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得出租;

  二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三是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是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第五是房屋本身属于违法建筑的;

  第六是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第七是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第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二、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三、出租房屋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出租房屋需具备的条件有房管部门同意、有到房管部门备案、符合当地出租的法律规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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