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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活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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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5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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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生活补贴咨询

  一位国营职工(此职工已去世)的爱人,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丈夫去世,当时按政策每月有生活费及补贴,但要年满50岁。但当事人当时因无依靠,在未满50岁时再次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合又离婚。现在当事人未再婚且已年满50岁无生活来源。当她去找有关部们时有关部位却说:“你不可能再和死人结一次婚”所以各方面补贴也没有着落。请问此情况是否真的没有补贴了,如果有如何解决?

  中顾网律师回答:

  应该是没有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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