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新冶钢牵头应对欧盟反倾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2 19:30
人浏览

  5月17日,正在北京准备应对欧盟反倾销的新冶钢总经理钱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耳闻目睹了整个反倾销调查和裁决程序中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一结果。而且,在欧盟理事会对此案行政终裁作出表决时,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13票赞成,12票反对,2票弃权。也就是说,欧盟理事会内部对这一结果的争议也是很大的。”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是大冶特钢的大股东,钢管是其出口主打产品。去年10月份,欧盟和美国接连对中国钢管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反补贴大棒,以新冶钢为首的国内钢管企业损失惨重,出口欧盟地区的销售额直线下滑。为此,由新冶钢牵头,华菱管线、天津钢管、攀钢成都无缝管、无锡西姆莱斯、宝钢、鞍钢等9家企业正准备在5月再次拜访商务部,将本案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如此一来,钢管行业的“双反”大战有逐步升级的趋势。

  据介绍,一般来说,中国出口企业在遭遇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后,可以采用的司法救济手段包括请求政府向WTO提出争端解决机制,或向欧盟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诉讼。但这两者均有可能旷日持久,尤其是欧盟法院的审理,更是令人吃惊的缓慢。因此,对于以“损害威胁”立案的反倾销案件,新冶钢从2009年12月31日正式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诉讼,到本案的彻底结束,估计也要2至3年的时间。对此,钱刚表示,诉讼所要牵涉到的时间、精力、物力和财力等,新冶钢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准备。他表示,这是一条艰难的道路,需要企业拿出十足的信心和勇气与欧盟进行较量。

  钱刚介绍说,虽然中国出口商采取上诉的手段面临着旷日持久的问题,无法及时补救反倾销措施带来的消极影响。但对于这一“损害威胁”的案件,我们中国企业必须“出拳还击”。“我还是挺有信心的,要为中国钢管企业争口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