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人大代表与网友畅聊妇女发展、同龄退休等热点话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5 06:50
人浏览
“男性应认识到社会文明进步需要男女共建、共治、共享,应该接受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舞台上越来越多地展示她们的风采和能力。”3月8日,“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萍,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三位全国人大代表“萍聚”全国人大新闻中心,接受人大网、新华网等11家网站联合进行的“妇女发展”网络访谈。
陈燕萍代表:退休年龄应尊重女性选择对拐卖儿童分子从重惩处
“如果女性需要选择退休年龄,应该尊重女性自己的选择。”在回答网友有关男女同龄退休问题时,陈燕萍代表表示,对女性来讲延长工作年限是比较好的方式,也是人才资源能够得到最大化利用和发挥的重要方面,但真正开始实施的时候存在许多困难。她总结道:第一是标准难以统一,如对工作的性质、行业、劳动强度的标准统一困难。第二是用人单位性质不一。第三是就业形势的变化。第四是观念的影响。不同文化背景、经济状态的劳动者对退休的意愿也不一样。所以,她认为“应该尊重女性自己的选择”。
对于妇女发展问题,法制网网友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当网友谈到目前法律对拐卖妇儿分子处罚偏轻时,身为法官的陈燕萍代表“深表认可”。
陈燕萍说:“对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要从立案管辖、证据收集和定罪量刑等多个方面来形成合力,加大对该类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尤其是要从严处罚群体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
朱丽萍代表:立法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社会文明进步需要男女共建
当有网友谈起“性骚扰”时,朱丽萍代表表示,这个问题涉及个人隐私,许多女性会采取躲避的方式,投诉维权对她们来说比较困难。
“实际上这种性骚扰取证比较困难,怎样界定性骚扰的状态以及怎么样在这个过程当中将这些陈述出来,这对女性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她说,“女性在遇到这样情况的时候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朱丽萍同时呼吁,“要加强法律上的保护”。通过立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并且对性骚扰的行为、特征作出具体界定,使其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受到性骚扰的妇女也要勇敢地站出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现在妇女发展遇到了一个问题,出现了一些妇女地位提高后的“综合征”,请问如何正确宣传或教导妇女的权益意识。”当一位新华网网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后,朱丽萍代表说,“作为男性来说,应该认识到社会文明进步需要男女共建、共治、共享,我们应该接受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舞台上越来越多地展示她们的风采、展示她们的能力,要接受和宽容这种现象。”她呼吁,社会应给职场女性更多的宽容。
王萍代表:立法禁止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对于女性减免税收值得期待
在线交流访谈会上,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成了众多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此,王萍代表坦言,虽然国家以法律来保护男女平等就业机会,“但事实上的平等与法律上的平等确实是有差异的”。
要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王萍认为,除了要改良这样的社会习俗和观念之外,最有力的还是法律武器。我国虽然建立了相关的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应继续给予完善。“妇女如果遭遇隐性的性别歧视或者是显性的性别歧视,都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说‘不’。”王萍总结说,如果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发生这种问题,可以有四个渠道解决,第一向当地政府的负责人去投诉;第二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第三寻求司法的救助;第四向当地的妇联和工会求助。“在我国,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由来已久,而这一现象短时期内又难以缓解,国家能否适当减轻妇女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面对中国经济网网友的这个问题,王萍代表认为“政策值得期待”。[page]
“据我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女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我相信我国的税收制度也会更加逐步趋于合理和人性化。”王萍代表说。(中国妇女报)

详细情况请点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