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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说“不限男女” 暗设性别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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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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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说“不限男女” 暗设性别门槛

  3月5日,都市女报将开启“第三届女性就业促进月”主题活动的第一场招聘会:济南市2011年庆“三八”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

  近年来,消除女性在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机会不等、标准不等、薪酬不等……尽管有相关法律和制度“护航”,呼吁声也不绝于耳,女大学生就业时还是不断遭遇种种“隐形”不平等待遇。

  明降暗升的女大学生就业“性别门槛”,令本就处于就业困境的女大学生们倍感前路艰辛。

  由济南市妇联起草的《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分析与思考》调研报告中指出,被调查者中,认为性别歧视“比较严重”的占52.8%,认为“不存在”的仅占 2.8%

  “表面上性别歧视很少见了,但实际上这种现象还是存在的。”济南市妇联主席祖爱民认为,在就业市场上,部分用人单位在认知上对女性的能力和价值存在偏见,逃避承担与女性生理和生育有关的用人成本。有些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明确拒绝女大学生,或者录用后在“岗位层次”、“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不公平待遇,在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不提供特殊权益保护等。

  “相同岗位,对女生要求更严格。”祖爱民说,值得注意的是,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及有关制度威慑下,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时称“不限男女”,却在实际招聘时暗设种种“性别门槛”,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

  这就是一种隐性歧视。不少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提出种种苛刻要求,利用各种借口和条件将她们拒之门外。

  “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既伤害个人,也伤害了一个家庭。” 祖爱民说,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的培养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女性由于遭受就业歧视,不能正常步入工作岗位,对一个家庭来说,受到的损失将会更大。

  在窘迫的就业压力面前,女大学生在求职路上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社会思潮,“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跑招聘会不如跑婚介所”等说法纷纷出现。

  “女大学生招聘会和女性就业促进月,不仅要为女性解决就业问题,也是要引起社会对女性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等问题的关注。”祖爱民认为,要使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学校和女大学生都须尽快付诸行动,形成良好机制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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