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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9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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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体系庞大。包含了各种法律知识。相关标准、时效等等介绍的都十分详细。正因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标准。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也是如此。而且对于法律的规定,我们都要严格遵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刃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二、工程安全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三、相关规范要求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这种标准既然已经制定出来了,就是要人们能够遵守的。这便是制定标准的唯一目的。法律是具有权威性的,如果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必然会受到相关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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