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设部组织编制城市供热管网改造十一五规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14:45
人浏览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中国建设部6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称,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说,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迅速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但部分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也存在管道老化、腐蚀严重、技术落后、浪费热能、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生产和生活秩序。

  通知说,为贯彻建设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确保供热安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建设部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十一五” 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的范围:(一)城市范围:“三北”地区和河南、山东的地级以上城市,及集中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其他城市。

  (二)供热管网改造的范围:1.供热管线和热力站,供热管线包括热水管线和蒸汽管线;2.运行使用超过15年的供热管网(包括一级网、二级网);3.使用年限不到15年,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泄漏的供热管网。

  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规划期。规划编制内容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现状、存在问题、措施意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技术方案、管网改造建设规划、管网改造投资估算。规划期为2006年至2010年。

  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06年2月~4月底,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本地区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并组织审查。于2006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规划寄送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第二阶段:2006年5月~6月,建设部组织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完成《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十一五”规划》总报告。

  第三阶段:2006年7月~8月,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论证,联合印发《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十一五”规划》。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