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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倒倒”高管“三宗罪” 被控挪用公款4.4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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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倒倒”主要责任人被控三宗罪

  【贪污罪】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阙敬德和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致使梅都公司4000余万元资产在改制中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

  【挪用资金罪】2009年3月至6月,张志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亿余元用于购买银行等机构的理财产品。

  【重大责任事故罪】2008年11月和2009年6月,张志琴在负责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开发过程中,安排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张耀雄分包“莲花河畔景苑”12号和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开挖,并指定将土方堆放在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北侧等处,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昨日(3月1日)上午,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伏事件背后的2名核心人物,终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身。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产)董事阙敬德被控伙同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在梅都房产改制期间,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房产4246万余元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此外,张志琴还被控挪用4.4亿元售房款买理财产品,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曾被传担任过梅陇镇镇长助理的阙敬德当庭否认受过任命,并且和张志琴两人承认大部分被控事项。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成焦点

  2009年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在建的7号楼突发整体倒伏事故,致使一名工人被压窒息身亡。一夜之间,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梅都房产也“名声大噪”。随后,媒体深入调查发现,梅都房产的股东阙敬德与公开信息显示的梅陇镇镇长助理同名,“红顶商人”阙敬德再度引起哗然。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司法机关透露阙敬德涉嫌经济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闵行区相关部门一纸公告又称阙敬德的镇长助理职位属于违规任命,使阙敬德的身份再度成谜。昨日,庭审过程中,阙敬德表示从未看到过关于镇长助理任命的“红头文件”。

  由于法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是否曾担任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对案件的判决尤为重要。根据检方指控,阙敬德原系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副所长、所长。和他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张志琴在征地服务所担任过会计。1995年12月,阙敬德、张志琴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委派,分别担任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梅都房产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及董事、副经理。

  关于征地服务所的性质,检方与阙、张两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展开了一番争论,检方认为征地服务所是梅陇镇政府的一个内设部门,不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阙、张两人属于乡镇一级政府的国家工作人员。而阙、张两人的律师坚持认为阙张二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征地服务所实际是镇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不在国家机关的范围内。

  被控分4次贪污集体资产

  起诉书显示,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间,阙敬德、张志琴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分4次,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房产4246万余元未计入资产置换价格。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绿梅公寓项目。在改制时,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的绿梅公寓仅有1.5万平方米房屋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减少资产评估值达2032万余元。

  检方宣读的证词显示,改制评估人员在调查梅都房产的资产情况时,发现绿梅公寓其实有12栋楼,但张志琴只提供了6栋楼的图纸,对其谎称该项目部分资产不属于梅都公司所有或者属于职工公寓不具备销售条件,导致评估的资产减少。

  两人还隐匿了梅都房产资产中桂梅别墅的2套房屋,价值236.3万余元;隐瞒了梅都公司在改制基准日前已经取得古美基地78.5亩地的建房指标,对评估公司谎称公司对基地只有1000多万元的投入,未取得任何批复或者协议,导致资产评估值减少1783万元。[page]

  除了隐匿欺骗评估机构,检方还发现阙、张两人向上级部门谎称绿梅公寓离淀浦河太近,部分房屋存在拆除、损失风险,打报告骗取减免资产置换价值350万余元。

  首次在媒体前露面的阙敬德刚进法庭时,显然有些紧张,回答检察官或者辩护律师的询问时,表现得相当犹豫,甚至让庭审一度出现 “冷场”。他承认在梅都房产改制评估期间确实有隐匿资产的行为,也承认在其指使下,张志琴向上级部门打了骗取损失的报告,但对检方指控的贪污金额及计算方法存在异议。

  阙敬德在庭上供述,他是10多家梅陇镇集体企业挂名的法人代表,对相关公司业务只存在“宏观”上的管理。阙敬德还表示,自从梅都房产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24个股东所有的私营企业后,他获得过200多万元的分红。

  挪用销售款买理财产品

  虽然阙敬德“声名远播”,但他在梅都房产的股权仅为15%,第一大股东是多年来一直担任其下属的张志琴(掌握公司64.375%的股权)。梅都房产改制完成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便由阙敬德变换成张志琴。根据检方查明的证据,阙张两人共事时间近20年。张志琴在庭上称,他当时进入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是阙敬德安排的。

  张志琴除了被控与阙敬德两人共同贪污4200余万元外,还被控利用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擅自将梅都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4亿元,通过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上海江纳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在东亚银行新天地分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张志琴承认自己确实有私心,进行相关投资活动前未召开过股东会议征求意见,并承认在其个人账户内有2000多万元为公司资产。

  关于莲花河畔景苑事故,除张志琴外的6名责任人已经于农历新年前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刑罚,《每日经济新闻》获悉,已经有3名被告人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3月1日的庭审中,检方称相关部门在倒楼事件发生前半年,已经注意到该楼盘土方堆积过高的问题,责令张志琴改正,险情也不止一次发生。张志琴当庭承认自己确实没有注意到土方开挖承包人没有资质,没有注意到7号楼的水平位移情况。

  3月2日下午,该案将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将进入辩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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