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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延期两次最多不超过多少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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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是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施工,那么施工许可证延期两次最多不超过多少个月?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施工许可证延期两次最多不超过多少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许可证延期办理时间

  三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以上就是施工许可证延期两次最多不超过多少个月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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