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施工方案及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2 01:22
人浏览

一、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
施工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施工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的关键。往往由于施工前案考虑不周而拖延工期、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以确保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在经济上合理,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现就两个施工方案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如何才能使选用的施工方案达到上述的要求。
案例一: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方案
已知:某基础尺寸长、宽、高为2OmX8mX3m,浇筑混凝土时不允许留设施工缝,工地只有3台搅拌机,每台产量为5立方米/h,从搅拌蛄至浇筑地点的运输时间为24min,混凝土初凝时间为2h。
方案拟定分析如下
(1)求每小时混凝土的浇筑量。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不留施工缝时,应保证浇筑上层混凝土时下层混凝土不致产生初凝现象。
如果搅拌机数量不受限制,则应据此来选择搅拌机的台数,以保证搅拌机的产量能满足30立方米/h的需要。但现只有3台搅拌机,每小时只能生产混凝土为3X5=15立方米/h,不能满足所需的浇筑量。
(2)根据现有三台搅拌机的生产能力,决定采用浇筑量Q=3X5=15平方米/h。
(3)已知Q=l5平方米/h,则应求解在此条件下的允许浇筑长度L
也就是说,当Q=l5立方米/h时,下层混凝土只能浇筑lOm长,随即就要浇筑上层混凝土,此时,下层混凝土才不致产生初凝现象。
(4)浇筑方案选用分析。
1)全面分层浇筑方案。此方案在技术上不可行,因为基础长度为20m,允许浇长度为lOm,当浇完下层2Om后再浇上层,下层混凝土必然产生初凝现象。
2)全面分层,采取二次振捣的浇筑方案。混凝土初凝以后,不允许受到振动;混凝土尚未初凝、刚接近初凝再进行一次振捣,称二次振捣,这在技术上是允许的。二次振捣可克服一次振捣时水分、气泡上升在混凝土中所造成的微孔,亦可克服一次振捣后混凝土下沉与钢筋脱离,从而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抗渗性。
全面分层、二次振捣浇筑方案,就是当下层混凝土接近初凝前再进行一次振捣,使混凝土又恢复和易性;这样,当下层混凝土一直浇完2Om后再浇上层,不致使下层混凝土产生初凝现象。此方案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保证混凝土的质量,但需要增加人力和振捣设备;是否采用,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3)分段分层浇筑方案,如图3-5所示。就是当第一段第一层浇至2~3m后,即成阶梯地浇第二、三……层,直至所需高度后再浇第二段、第三段,依次向前推进,且每段各层总的浇筑长度,不应超过允许的浇筑长度。此方案只适用于面积大、高度小的结构。对本例则不可行,因本例高度为3m,分层过多。
4)全面分层,加缓凝剂浇筑方案。此方案技术上可行,施工方便,不斋增加人员和设备,仅增加缓凝剂的费用。其缓凝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从计算结果可知,扣除混凝土初凝时间2h后,只需缓凝1.6h就能满足全面分层的要求。若采用木钙粉缓凝剂,一般只需掺占水泥重量0.2%的木钙粉即可。实际应用时则需通过试验确定。
5)斜面分层浇筑方案。要求斜边坡度不大于1:3,从上向下振捣。采取此方案时,应使斜边长度不大于允许浇筑长度。本例按1:3的坡度,则得斜边长为 [page]
由此可见,斜面分层的浇筑方案,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也是合理的。若斜边长度大于允许浇筑长度时,亦可采用斜面分层掺缓凝剂的浇筑方案。
案例二:人工降水方案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如地下水位较高,而土质又属砂类土,则不能采取明排水、大开挖的施工方案,否则,必然会产生流砂现象。这样,不仅会使施工条件恶化,拖延工期,增加对流砂处理的费用,更严重的是将会影响地基的质量。在工程地质条件下施工时,又可能产生管涌冒砂现象。因该地质条件上下层为不透水层,中间为承压含水层,当坑底不透水层的覆盖厚度小于承压水的顶托力时。
此时,基坑底部即可能发生管涌冒砂现象,必然会影响基础施工质量和进度。
为了控制流砂和管涌冒砂,可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而人工降水方案,又丰土的渗透系数K和降水深度S有关,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必须掌握其适用范围。
1.轻型井点
适用于土的渗透系数K=O.1~80m/d,根据所要求的降水深度不同,当S=3~6m时可用一级井点;S=6~9m时,应用二级井点;S>9m时,则只能采用三级或多级井点,这样也就不经济了。
2.喷射井点
适用于土壤的渗透系数K=O.1~60m/d,降水深度S可大于15m。所以,当考虑多级井点降水不经济时,则应采用喷射井点。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