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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4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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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建设工程期间是有分阶段验收的程序的,那么很自然就会有竣工验收。这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检验了,可马虎不得。那么是什么样的建设工程需要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要具备什么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要具备什么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建设工程竣工验要具备什么条件”一问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想来大家已经了解到了竣工验收的重要性,那么需要谨记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都得进行竣工验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法律快车小编会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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