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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标准厂房110KV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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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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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 内容 曹妃甸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标准厂房110kv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经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曹妃甸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标准厂房110kv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本送电工程起自曹妃甸220KV变电站117、119出线间隔,终止于曹妃甸高新区110KV变电站,路径总长约11.1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0.1公里,采取同塔双回线路井架,全线杆塔共35基,其中双回路直线塔基18基,双回路耐张塔13基,单回路耐张塔4基;电缆线路长约1公里,采用简单电缆沟敷设方式。工程施工招标。
1.2建设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程进度满足设备安装需要。
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建造师电力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证明亦可)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没有处于停标(停接任务)、且必须无在建工程;
④近三年内有承担过110kv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⑤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⑥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3.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文件的原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彩色扫描输出件(须加盖公章)一套留存。
①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电力设施许可证;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 (留存原件);
⑥被授权人身份证。
4.外埠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5.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 10月27日,每天9:00—11:00,14:0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6.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曹妃甸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曹妃甸政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机 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311-87903530[page]
传 真:0311-87902903
联 系 人:张晓儒、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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