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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翟营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择开发企业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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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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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政府的批复,南翟营村被列入我市城中村改造计划。我村现有人口6256余人、全村1898户;旧村建筑面积为37万平方米;村址位于建华大街以东、石家庄市新奥燃气公司以西、北二环以南、光华路以北,旧村占地面积约1700亩。为加快我村改造的速度,面向社会选择开发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 该企业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或该企业总公司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且满足相应的资质管理条件和项目必须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2、 该企业或总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投融资能力。

3、 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认证、保证体系,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4、 在工商、税务、房地产等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具备金融机构出具的AA级信用等级证明,并与村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保证书,提供2000万元的保证金,提供不低于20亿元的银行贷款意向书。

5、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3日-----2010年8月20日(休息日除外)。

6、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长丰街道办事处南翟营村村民委员会院内

7、 联系电话:13832381780(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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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长丰街道办事处南翟营村村民委员会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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