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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质量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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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安全是一个大问题,安全质量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那么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国家工程质量的标准是怎样的?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的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二、国家工程质量的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三、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 、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

  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工程质量的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要不断提升自我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控水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力打造平安工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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