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乙级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9 23:02
人浏览

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0]36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天津中大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半年遗留)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甲级资质条件。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0年8月5日至8月1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部办公厅或标准定额司书面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我部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名称有误的,应与初审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由初审资质管理机构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我部无任何关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无关。

  联系电话: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010-58933216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