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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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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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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11〕180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工业园区西区顾八路甲1号-A8的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及处理情况

  2011年3月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对试验编号为2011-00004对应批次的进场水泥进行进场检验;粉煤灰试验未配备精度为0.01g电子天平,混凝土抗渗仪、负压筛未计量检定,膨胀剂试验未执行现行技术标准,防冻剂试验强度比试验方法未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并且进场复试项目缺少密度指标;任务单编号为7599混凝土生产记录显示,单盘粉煤灰计量偏差为-4.6%、水计量偏差为-2.9%、整车粉煤灰偏差为-1.6%,均超出规范允许偏差;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无法对生产数据进行实时存储、转存、导出等问题。

  该公司未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立案查处。针对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生产设备不符合《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问题,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责令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4日前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全部试验,并暂停对外供应混凝土活动。

  二、整改期间抽查及处理情况

  2011年3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期间的抽查。经查,2011年3月5日至2011年3月29日期间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仍继续进行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混凝土抗压强度等试验,并继续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3月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公司提供的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考核,5人参加考核,5人均不及格,证明其技术能力达不到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

  同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再次责令该企业暂停对外供应混凝土活动。同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高限处罚,暂停该公司第一批进行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搅拌站点资格,并要求该公司追溯暂停期间对外供应涉及承重结构预拌混凝土的混凝土标准养护28天抗压强度见证检测报告以及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结构部位进行实体强度检测的检测报告。

  特此通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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