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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15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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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些国企改制和债权债务的处理,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方式,国企改制是为了让企业将来有更好的发展,而债权债务的处理要符合相关的制度和政策。那么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如何处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了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如何处置

  1、欠债还钱

  清偿债务企业有资产的,以企业资产清偿债务,该清偿方式适用于各种债务。

  2、国家埋单

  财政弥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债务,政府作为出资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政府无需为国企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对于国企欠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债务,企业无力承担的,由财政资金补足不足部分。

  3、债随资走

  承债并购、债转债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对企业实施改制,采取出售、兼并等措施。原企业出售、兼并的,由购买方、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债务。

  4、化债为股

  债转股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即债主变股东。除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和税款之外,其他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均可实施债转股。

  5、死欠不还

  陕西省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死欠”税款核准范围的,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死欠”税款实行挂账备案管理。已形成的呆滞税款,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暂缓征收。

  6、人死账销

  破产清算《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对于资不抵债,且没有继续经营价值的企业,可以实施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注销后未清偿债务消灭。

  二、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写借条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如何处置的相关介绍,在进行国企改制的时候,要符合相关的市场发展方向,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债权债务的关系,避免日后造成太多的纠纷,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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