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份制有限公司:2006年空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24 18:56
人浏览

  尽管新《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人民币1000万元修改为500万元,且不需地方审批,但2006年却没有新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注册。5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条件让一般中小投资者成为难以设立公司的直接原因,同时,投资者对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过少也是这一类公司迟迟未能注册的主要因素。2007年初,辽宁锦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新法实施后在锦州市工商部门登记的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必将带动这一类型公司的出现。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