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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之前在乡下某地问诊工作多年,当时没有交纳养老金之类的事。辞职后到广西南宁市打工,本人黎彩春1969年01月14日出生,2004年到2005年以自由职业投保养老金两年后,2006年到广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职。(在2010年12月我自己到桂村路劳动局补交1996年至2003年的养老金,)直到2013年5月份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退厂。请问,这样情况到2019满50岁的我是否能办理退休呢?2006年到广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职。直到2013年5月份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退厂。是否能办理退休呢?

综合法律 2019-05-23 11: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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