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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索赔1.6亿 “中国行政第一案”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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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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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注:原文载于2004年08月11日。【本报讯】8月9日,备受海内外媒体及司法界关注的中国行政第一案佛山市民陈锦洪诉佛山市经委(现更名为佛山市经济贸易局)行政侵权,并索赔国家赔偿1.6亿一案,广东高院近日受理了其申述,并将《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送达陈锦洪本人。19

注:原文载于2004年08月11日。

 【本报讯】8月9日,备受海内外媒体及司法界关注的“中国行政第一案”———佛山市民陈锦洪诉佛山市经委(现更名为佛山市经济贸易局)行政侵权,并索赔国家赔偿1.6亿一案,广东高院近日受理了其申述,并将《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送达陈锦洪本人。

  1986年,陈锦洪开办了兴业装饰公司,挂靠在佛山市财贸办公室名下。到1993年4月,佛山市兴业装饰公司发展成为一家拥有620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集团企业。

 1994年5月开始佛山市经委先后作出多次通知,免除陈锦洪在该集团中的相关职务,最后该公司因负债过多破产。

  1996年陈锦洪向佛山中院提起行政侵权诉讼,2003年底,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佛山市经委作出的通知属违法行政,依法予以撤销,但对陈锦洪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不予受理。

  陈锦洪对此不服,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组成13人的律师团,于今年3月17日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

【作者:钟新 来源: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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