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船舶拍卖价款分配时间需要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9 13:24
人浏览

  船舶拍卖后,为什么船舶价款分配需要较长时间?因为在债权登记程序、确权诉讼程序结束后,与被拍卖船舶相关的债权确定之后,才具备制作船舶价款分配裁定的条件,再加上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价款如何分配的时间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为什么船舶拍卖价款分配通常需要较长时间?

  船舶作为特殊的动产,其拍卖价款分配也有一定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的,应当发布公告,与被拍卖船舶相关的债权人应在公告期内申请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十一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被准予登记的债权人提供证明债权的证据是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之外的其他材料的,还应当向海事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也就是说,在债权登记程序、确权诉讼程序结束后,与被拍卖船舶相关的债权确定之后,才具备制作船舶价款分配裁定的条件,再加上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价款如何分配的时间,所以船舶价款分配需要较长时间是正常的。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如何分配呢?

  海事法院拍卖、变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共益债权:即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及其他为债权人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如评估费、看船费、拍卖费等;

  (二)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如船员工资;

  (三)由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海事请求,如修船费;

  (四)由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海事请求,如设立抵押的借款;

  (五)与被拍卖、变卖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请求(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申请拍卖船舶的,在前款规定海事请求清偿后,参与船舶价款的分配,如扣押姊妹船的海事请求。

  依照前款规定分配后的余款,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汤先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