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规定新旧对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5 15:16
人浏览

  2016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规定有何变化?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规定增加了吉林省内松花江水域以及通往朝鲜和俄罗斯的图们江水域。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2016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的出台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两个重大国家战略在中国海事司法活动中的体现。本次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扩大了部分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将海事行政案件重新纳归海事法院管辖以及对管辖异议案件的救济渠道作出了新的规定。

  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规定对照

  旧规管辖区域范围:南自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东至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以及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与海相通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2002年)》】

  新规管辖区域范围:南自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东至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吉林省的松花江、图们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2016年)》】

  解读:从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规定的变化来看,其增加了吉林省内松花江水域以及通往朝鲜和俄罗斯的图们江水域。大连海事法院先前的管辖范围划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198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2002)》。吉林省内松花江水域以及通往朝鲜和俄罗斯的图们江水域作为重要的水上通道,并未划入大连海事法院管辖范围,造成部分海事案件专门化审理的缺失。本次《规定》将大连海事法院的管辖扩大,正是基于此种补缺优化的考虑。

  (责任编辑:木土土)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