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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近70%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指导完成案件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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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针对海事案件涉外案件多、外地当事人多、船员群体起诉多的特点,上海海事法院自2006年开始逐步尝试利用网络技术进一步服务当事人,规范立案指导工作。2006年初,该院借助东方法治网发布了一些常用的文书样式,并设电子信箱接受当事人咨询,初步解决了异地起诉指导不便的问题,形成了海事审判网上立案指导的初步模式。2007年,该院门户网站开通,在网站首页上开辟了“立案指南”专栏,并派专人在网上指导当事人准备立案材料,解答当事人询问,部分证据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供立案法官审查、指导。

  全市法院网上立案审查制度试行后,为使当事人准确、快速、高效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立案申请,该院以完善网络立案辅助和指导功能为抓手,对门户网站的“立案指南”栏目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当事人可以根据“诉讼要件”的提示准备材料,参照“参考样式”制作法律文书,所有固定格式文书、表格可以在“格式文书”中下载,如还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获得立案人员的指导,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当事人邮寄或通过网络平台发送到该院起诉材料的质量,全部符合立案要求的达95%以上。去年,“生松”轮与“粤顺”轮发生沉没事故,申请设立海事责任赔偿限制基金案。该院发出债权登记公告后,共有43家外地货主及货运代理要求进行债权登记,其中5家为上海企业,其余38家均为外地企业。面对大量外地当事人集中立案,立案庭发挥网上立案指导优势,专门制作了债权登记、确权诉讼须知和相关诉讼文书样本上传到网上,详细告知了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并通过电子邮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对债权人予以询问、解答,对欠缺的材料进行催收补齐。最终,除2名债权人明确放弃债权外,其余41名债权人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债权登记和确权起诉的立案工作,而外地当事人在整个立案过程中均未到过法院。目前该院有近70%的案件借助网络手段顺利完成立案申请。为此,当事人普遍表示借助网络完成立案的方式十分方便,对法院采取的远程起诉模式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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