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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严格把关 46条“低标准”船舶禁止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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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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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刘海燕):日前,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PSC)与中国船级社(CCS)天津分社船舶检验处文明共建签约仪式上获悉,截至2008年7月底,已有46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低标准”船舶被“禁止离港”。

  “船况非常差,管理水平也低下,是这些船舶被滞留即‘禁止离港’的原因。天津海事船舶安全检查站作为专门负责对外国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的专业执法部门,始终按照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国际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目前检查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天津海事船舶安全检查站工作人员罗长国向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带动了航运和港口的繁荣发展,到港的外轮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其中相当多的船舶是管理较好的船舶,但也有的船舶不但船况差,同时管理也差,对海上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08年3月,我们检查了一条叫‘新杭州’的外轮。检查中发现,船舶放下救生艇的滑轮已经从支撑杆上掉下来了,已经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了,万一船舶沉没,船员弃船逃生,救生艇却不能正常救人,后果严重。按照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我们当即要求船舶停止运营,直到修复缺陷,才允许它离港。”天津海事船舶安全检查站验船师赵海军告诉记者。

  2007年,尽管到天津港的外轮数量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不大,但在被滞留的船舶身上平均查出缺陷20多条,且这些船舶平均船龄为25年以上,有些达到了30年以上,最高为34年。而实际上,一般船舶的寿命也就在24、25年左右。

  罗长国说:“通过我们的严格把关,对到达天津港的船舶采取高强度检查和采取‘禁止离港’措施,天津港水域及抵达天津港的外轮的安全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严重缺陷得到了有效治理,天津港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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