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船舶安检形式,自7月起至年底。在检查中,设备检查着重船舶安全隐患的查找和纠正,操作性检查主要是进一步提高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截至目前,该局共完成专项检查船舶37艘次,存在船舶助航及无线电设备方面的缺陷347项,滞留5艘次,处罚GMDSS操作方面缺陷3人次,分别给当事人予以罚款和违法记分。其中,和尚岛海事处滞留的“佳和58”轮,存在11项缺陷,其中3项缺陷严重危及到船舶的航行安全。
来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