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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推动海事审判 为北部湾经济区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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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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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来自全国各地海事法院及所在省(区)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齐聚北海,就新形势下更好发挥海事审判对区域经济建设的司法保障职能进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对北海海事法院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切实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强有力保障表示肯定。

万鄂湘表示,北海海事法院处在北部湾经济区,而北部湾经济区又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具有十分重要的国际影响力。他希望北海海事法院、广西高院重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海事法治建设,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提供海事司法保障。

在全国10个海事法院中,北海海事法院是惟一设在西部和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海事法院。建院以来,积极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在保障国际贸易及海上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及时解决本区域内的海事海商纠纷,改善外商在广西的投资环境,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北部湾及整个广西经济的发展,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高院的充分肯定。

广西海域辽阔,海岸线长达1600多公里,此外还有4521公里内河航程,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业务往来,海上运输和对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北海海事法院成立于1999年,是我国第10个海事法院。管辖广西所属港口和水域以及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与广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以英罗湾河道中心线为界,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东由广州海事法院管辖,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西,包括乌泥岛、涠洲岛、斜阳岛,属北海海事法院管辖。(记者/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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