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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运局、白河县航运管理所双双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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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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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运局、白河县航运管理所

双双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白河县航运管理所被省委省政府同时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为全省航运海事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又添两枚闪亮的勋章。

多年来,厅航运局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航运海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融入中心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围绕“紧扣发展,注重结合,推进行业文明上台阶”的创建思路,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航运海事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与职工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规范服务相结合、与群众性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海事文化建设相结合,创新创建内容、创建形式和创建载体,一步一个台阶,大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航运海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继 2002年获“区级文明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等殊荣之后,日前,厅航运局又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白河县航运管理所,近年来紧紧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内务制度和航管人员培训学习及服务能力提高,几年来,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极大的推进了航运海事工作的快速发展,全县水上交通连续23年无事故,运输船舶和行业规费连年增长,政风行风建设获得好评。相继取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省局级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县交通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日前又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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