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中远集团与中色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1 07:42
人浏览
2007年7月12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中国有色集团总经理罗涛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先后致辞,中远集团副总裁李建红、中国有色集团副总经理江浩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该协议的签署是双方企业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重大举措,是对贯彻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精神,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积极推进。

中国有色集团与中远集团分别作为国家矿产资源开发行业的特大型企业和国家外贸运输的主力船队,一直保持著密切的业务联系。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大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双方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为原则,达成了长期战略合作的意向。双方将在由中赞两国领导人揭牌,并由中国有色集团投资建设的“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共建第三方物流平台,还将在坦赞铁路物流运营等方面开展长期、战略性的合作。

来源:中国航贸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