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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航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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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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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陈家宝今日表示,水运具有成本低,占地少,能耗小,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优势,是现代5种运输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内地对航道投入不足,导致航道等级低,网络化程度低,通畅性差。为此,他建议通过立法来促进航道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不断提高航道的通行能力。

  陈家宝介绍道,中国水运完成的货运量约占全社会货运量的10%,水运完成的货物周转量约占全社会货物周转总量的一半,其中外贸运输90%以上是通过水运完成的。在长江、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水运的地位更加突出,承担着近80%的社会货运量。目前,在内河航道中,6级以下航道占通航总里程的81.5%,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5级以上航道里程仅占通航总里程的18.5%,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航道、船舶等各方面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航道保护不力恶化了通航条件,在航道上建设桥梁、管道、取水口等跨河、临河建筑物,也严重威胁着航道功能的发挥,甚至中断航道,同时航道淤积也非常严重,这些都直接造成航道通航条件恶化。

  陈家宝表示,国家应尽快制定《航道法》,从航道行政许可的设定、航道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等方面规范航道管理。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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