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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举办东盟十国海事调查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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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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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交通运输部在珠海举办了东盟十国海上事故调查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为期十天,来自东盟各国的三十名海事调查官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班由中国海事局承办,珠海海事局承担了具体的会议工作。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任为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李光辉处长、广东海事局庄则平副局长、黄斯深处长、珠海海事局唐万书记出席了开班典礼;珠海市邓潘任副秘书长、广东海事局庄则平副局长、黄斯深处长、珠海海事局唐万书记出席了4日的欢迎晚宴。

一、举办培训班的历史背景

近年来,我国与东盟各国共同探讨加强海峡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我国与东盟在多个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国是马六甲海峡的主要使用国之一,常年有大量五星旗船舶使用马六甲海峡,海峡的安全与畅通关乎我重大利益。为加大参与海峡事务合作,切实维护我在海峡利益,2008年,国务院批准了外交部商各方意见后上报的《马六甲海峡安全形势及我近期工作方案》,其中涉及到我交通运输部门与马六甲沿岸各国的一些合作任务。本次培训班是在2008年举办的两期港口国监督培训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东盟十国的海事调查官培训。

二、这次培训班的意义

(一)促进我与东盟国家交通和海事部门的了解,增进双方海事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友谊与合作,畅通我国与东盟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合作渠道,提高合作的务实性与灵活性。

(二)提高东盟海事调查水平和海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海峡安全与畅通,维护我权益。

(三)便于我五星旗船舶在海峡航行时的权益保护。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新的国际海事调查规则、国际公约中有关海事调查的条款、中国有关海事调查法规,以及国际海事调查教程的重点内容。

(二)海事调查证据种类、获取、分析、效力,事故调查程序及原因分析。

(三)事故疲劳因素、人为因素和通航环境因素的调查、分析,调查询问、证人拜访技巧、现场勘验。

(四)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以及国际海事调查合作的现状及前景。

(五)现场观摩和海事调查模拟及事故实例调查。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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