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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完成安全配员和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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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海事局《关于印发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和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船舶安全配员、船员值班和船载航行设备操作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温州海事局于2010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在辖区开展了船舶安全配员和AIS专项活动检查工作。

一是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学习,落实责任。各海事处、职能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检查实务,并认真掌握本次检查所涉及的相关法规,同时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计划,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执法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突出重点,在措施狠抓落实。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在辖区营造打击船舶安全配员、AIS违章行为的良好氛围。活动前期,温州海事局相关职能部门、海事处积极利用各种平台、媒介如网络、短信、横幅等手段宣传本次专项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并积极走访各航运公司、码头,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安全持续改进。同时利用船舶签证、巡航巡查活动向船舶告知本次专项检查内容,部分海事处专门制作《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AIS专项检查告知书》并进行分发。

三是突出执法重点,注重执法效果。温州海事局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辖区监管任务,确定监管重点对象,确保监管措施到位、执法行动到位、检查效果到位。各部门严格执行船舶在办理进出港签证时提交《船员名单》的规定,签证人员严格核对任职船员及其适任情况,船员有无变动等,同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表》的内容对船舶实施检查,并确定辖区施工船舶、小机船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在AIS专项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指南》为指导方针,将AIS设备的检查作为船舶初始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93人次,巡逻艇252艘次,检查船舶617艘次。其中,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共实施船舶安全检查565艘次,发现缺陷42起,缺陷率7.4%,其中船舶未按值班规则进行排班,未张贴值班安排表缺陷32起,配员不足或船员不适任8起,未按规定值班2起,该局依法采取滞留船舶3艘,行政处罚7起,扣留船员职务证书2起。AIS专项检查共实施船舶安全检查52艘次,滞留船舶1艘次。该专项活动在辖区形成了打击违章的良好氛围,效果明显。至此,温州海事局圆满地完成了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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