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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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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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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上午,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来自全国的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院及各海事法院领导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是年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四年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总结了四年多来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对于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明确了下一阶段的总体工作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形势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自觉性。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在维护我国经济安全、推动海峡两岸经济交往和港澳经济繁荣、保障航运业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人员要充分利用长期积累的司法经验和娴熟的专业知识技能,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审慎适用公共政策保留条款,增加我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话语权,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对维护我国经济利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

  要深化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方向。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精品战略,不断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数量比较少、收案范围比较集中、法官队伍专业化程度较高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推行精品战略的总体思路,强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以精取胜,注重品牌效应,以公正高效的精品案件,努力赢得国际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与信任。实施精品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队伍素质、廉洁司法、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等多方面入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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