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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海将迎来新当家 大股东以土地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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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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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海(600751)公告称,扬子江物流收购大股东天海集团持有的公司共计14,770.104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转让价款总额160,450,000元,折合每股1.0863元的价格溢价转让。

条件允许将继续收购

公告表示,截至该报告签署日,天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4,088,520股,除了本次扬子江物流拟受让的147,701,043股外,其余股份因故暂时无法转让给扬子江物流,扬子江物流将在条件允许时继续收购天海集团持有的剩余的天海股份。

公告显示,扬子江物流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其股权结构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权;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持有24.99%的股权;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持有22.05%的股权;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1.96%的股权。

扬子江物流认为,从1987年国务院把天津定位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到近期环渤海区域经济趋热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快津沪琼地区的陆海空立体物流、和远洋运输业发展,拓宽扬子江物流投资领域和融资渠道,更有效地优化和配置各项资源,经扬子江物流董事会和美兰有限董事会研究决定扬子江物流主业向海运方向延伸,形成货运产业海陆空一体的协同效应。

购款用来还债

根据公告,扬子江物流转让价款总额160,450,000元将用来还债。其中,11,143万元人民币划付给亮泉公司。在天海集团与亮泉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及征得法院同意后,由天海集团和扬子江物流双方将该笔款项从共管账户(通过法院账户)划付给亮泉公司,用以解除亮泉公司对6,281.724万标的股份设置的权利限制,并一并解决天海集团与亮泉公司的其他债权债务问题。

另外的4,902万元人民币用于向艾威基金、天津国投、天津交行支付和解款或偿还债权,天海集团应在付款前与上述三家债权人达成和解及征得法院同意或达成偿债协议。该笔款项从共管账户中划付给相应债权人后,解除上述三家债权人对8848.3803万标的股份设置的权利限制。

大股东以土地抵债

公告显示,对于天海集团及其控制或管理的公司对天津海运存在的应付账款66202.65万元人民币(标的债务),在天海集团办理完成以下事项后转由扬子江物流承担。

天海集团无偿将其全资附属企业天津市天海化纤厂拥有的塘沽区东沽东盐路9号的176286.13平方米土地办理过户登记为在扬子江物流(或指定公司)名下的出让土地(地上建筑物和变电站的所有权一并办理产权转移)。在完成前述土地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扬子江物流无条件地与天海集团、天津海运共同签订正式债务承担协议。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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