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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海事局开出首例船员违法记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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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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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湘潭市地方海事局接到湘乡市地方海事处转报的一份船员违法记分通知书,并于25日将该例船员违法记分录入了全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新船员管理系统上。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起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份船员违法记分罚单。

  8月18日,湘乡海事执法人员在水府庙库区水域巡查时发现,一艘旅游客船核载25人,但实载26人,存在超乘客定额运载旅客的违法行为。当事船长承认了其违规行为,表示愿意接受海事部门的处理。随后,海事部门根据《办法》规定,按照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决定对该船船长实施违法记8分的处理,并将其违法记分录入全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新船员管理系统。

  什么是船员违法记分?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海船员[2015]600号),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南省地方海事局随后也出台了该《办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内河船员安全、船舶防污染两大类56项违法行为分别实施不等记分,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为15分。

  “今后,无论船员在何时何地发生违法记分情况,海事部门都可以在管理平台里查询到;一旦有船员在周期内被扣满15分,就必须接受培训考试,否则将不能从事本行业。”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的实施有效抬升了船员违法成本,在源头上减少船员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了湘潭海事“水上交警”职责,更有利于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原标题:湘潭海事开出首例船员违法记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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