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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金融监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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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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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金融的统一监控问题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 谢国旺
内容提要:金融电子化是一场金融革命,也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它导致全球资本急剧扩张,对传统的金融理念造成极大的冲击。但是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程度,对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就电子金融的监管问题从电子金融的特点、电子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电子金融的监控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找到适合电子金融发展的监控模式。
关键词:电子金融,统一监控,电子货币 金融监控

第一部分 电子金融与传统的金融的比较

电子金融(e-finance),它是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而是指存在于电子空间的金融活动,其存在的形态是虚拟的、运行的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电子金融是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现代金融经营模式,它是先进的生产力,创新了金融企业的业务与管理,发展了金融市场及体系。电子金融能够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分业经营的金融市场,减少各类金融针对同样客户的重复性劳动,拓宽金融企业进行产品功能解捆和综合的创新空间,向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适当的服务。金融的电子化必将提升金融的自动化,是金融业务突破时间限制,促进了无形市场,即虚拟化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建设了虚拟化市场,使其固受营业网点的空间局限性不再存在。客户可以坐在家里、办公室内或者异国他乡就能指令特定的银行服务。
电子金融业有利于大大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网上银行无需开设分支机构,雇员也特别少。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员工只有十九名。根据英国爱伦米尔顿国际惯例顾问公司调查,利用网络进行交易每笔成本只有0.13美元或更低,而利用银行本身软件的个人电脑银行服务为0.26美元,电话银行服务为0.54美元,银行分支机构服务则高达1.08美元。金融电子化的引入和深化持续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并且使网上银行代表着未来银行的发展方向,网上银行的经营成本只占经营收入的15%-20%而相比之下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60%左右。
电子金融的飞速发展离不开金融高科技的支持,金融高科技促进了金融业不断走向现代化。电子金融重要内容之一是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处理金融业务,运用电子数字脉冲取代支票和先进的流通及纸质凭证的传递。金融子化的重要内容之二是金融市场的电子化,如目前全球各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心都同世界其他金融中心通过计算机和电讯设备联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美国证券业的行情信息发布靠的是纸质印刷品传递。1971年建立了全面证券自营商协会报价系统;1973年纽约股票交易所建立了电子市场资料系统;1976年美国证券行情汇总服务系统问世;1979年纽约股票交易所建立了电子交易系统;1992年芝加哥交易所、芝加哥交易会和英国路透社共同推出一个名叫GLOBEX的全球电子交易执行系统,系统构成的交易网络至少连通129个国家,经营几百家世界级证券市场和上万种美国、欧洲及其他联网国家证券,形成了世界无国界电子证券市场,大大提高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效率,1993年曾一天完成30万份交易合同创下当时世界最高纪录,但是交易费用只是纽约交易所的十分之一。1980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施115.6亿手和3332亿美元,到1995年交易量和交易额迅猛增至878.7亿手和31170亿美元,分别增长7.6倍和9.4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连接的全球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1996年交易额达到475000亿美元。电子金融的重要内容之三是金融信息系统电子化。金融业本身是一个信息产业,金融的重要功能之一也包括生产信息,汇集信息和传递信息。1996年仅道·琼斯、路透社、蓬博和布里奇的信息收入达44亿美元。全球金融市场和庞大的银行体系靠这些信息润滑而运转。
第二部分、金融高科技给金融业带来的深刻变革
一、 首先是货币形态的变革
货币形态开始从实物货币向电子货币方向转变,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开启了现代信用卡的发展历史,使其应用领域延伸到的行各业,适用范围也扩大到世界各地。信用卡的使用,使资金的转移和支付抛开了现金支付的方式和票据邮寄的方式,数万里行程的资金支付在电子网络只是一瞬间。信用卡形式货币的部分职能,特别是在履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了非实物货币的概念,不仅使传统概念的钱货交易时,在一定程度上相分离,而且在履行支付手段职能时让赊账与消费信贷统一起来。信用卡的诞生使支付方式第一次由实物的现金货币、纸质支付凭证变为电子化货币,这标志着货币发展史上出现了又一次最具历史意义的变革。
   智能卡的发展。货币向电子化发展是以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前提的,通过互联网络和卡内的集成电路板,进行资金转移和传送。IC( integrated circuit)也可以理解为带有集成电路芯片的卡片。它是一种功能比较简单的储值卡,通常把它成为智能卡或者智慧卡或者电子钱包。它除了设有一个存储或可读取货币信息的金属芯片外,就像其他信用卡一样,但这种卡可以从持卡人的银行账户转提、记录和转移特定的钱,以代替纸币及硬币。 目前新型的P性的IC卡容量已达32兆字节,它的存储区可以设置几个区域,分别对应不同的功能,一张卡内可以设置大小几个钱包。IC卡不像其他信用卡一样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或通过网络转账处理等手续,也不需要与银行联机的POS才能处理。商店等只要有专用的读卡机,就可以脱机完成交易。
电子货币的诞生。1995年十月,美国圣路易的马克·吐温银行首家推出名为Digi先进电子货币,为了交易,买卖双方都必须在该银行的全球货币入口账户上有存款。买方必须通知该银行把资金从他们的全球货币入口帐户转进他们账户的E-cash生成器中。E-cash生成器作为一个个人的缓冲账户,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他们的计算机访问远程生成器并从中取出资金存到自己的PC及硬盘上。这种电子资金的形成已经是一个完全的电子化过程----一套安全和唯一的01码。因此人们可以把E-cash生成器或顾客硬盘中的资金看作一个电子钱包。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货币日趋脱离它的基础而存在,从真实的货币走向虚拟的货币,从实物可视的货币走向不可视的电子流货币。在网络中流通的电子货币,终将改变货币的存在形式,在银行业中掀起一场货币革命。
二、 金融高科技不仅使金融的创新产品不断跃上型台阶,而且是银行本身的存在形态发生了质的变化。
相对传统概念上的银行而言,如今的银行正在不断走上电子信息网络,不断走向虚拟,由此而缔造了一个全新的组织体系与经营形态。伴随着金融高科技的发展,ATM(自动柜员机)应运而生。ATM的诞生首先从自动取款机开始。它不仅替代了银行的出纳功能,而且又为客户延长了银行对外窗口的服务时间。接着又出现了自动存款机,自动贷款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北欧开始出现电话银行(Call Center),客户可通过电话拨号打开银行开设的电话专线,即可享受银行提供的各种服务。它是利用通信手段和数字与语音转换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型银行服务。可能超越电话银行与ATM时代的银行形态是PC银行,它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又称家庭银行或者企业银行,它是指银行的客户可利用家里或办公室的PC机(微型计算机)视频电话技术及数据处理终端等设备,通过网络直接联通银行,客户通过操作设备做出电讯指令,办理自己转账、债务支付、个人或公司投资及获取信息等金融活动,而不再需要前往银行分支机构或ATM出办理业务。真正虚拟的电子银行的产生是在1995年十月,世界首家电子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 在美国开始运行。它通过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向其客户提供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的不间短服务,向社会公众展示了代表世界潮流的银行服务的新概念。当拥有调制解调器的intenet用户进入了电子银行网之后,电脑屏幕上就会显示出互联网络银行营业大厅的画面,画面上分别标着开户、私人金融、咨询和行长等柜台。客户只要在屏幕上填一开户表,键入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开户金额等基本信息、用打印机打出,签名后连同支票一并寄给银行,几天后客户可收到一张银行卡。客户也可以坐在家中的电脑前即可轻轻松松地办理存款、转账、付款等业务。在得到政府金融管理机构批准后,该行还开办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私财务等更加复杂的银行业务。由于网络银行成本低廉,每笔交易成本只有0.01美元。因此,网络银行兴起以后,在美国或欧洲地区,传统的分行站服务渠道的比重从56%降到41%。在投资银行方面已在网络上为他们的客户提供各种有效的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定价模式和贸易数据库等。一些银行像摩根斯丹利已经在网上为客户提供财产价值和投资损益研究分析。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产品和应用服务,今后还准备提供更为复杂的风险控制和有价证券分析软件。在证券电子交易方面,利用个人电脑上网交易的明显增加,客户可以实施查询股市行情,进行大盘分析,通过网络下单,进行委托买进卖出或者新股认购,还可进行网上进行经验交流。
三、 金融高科技仪器促使银行支付清算体系和方式的变革。
银行业的支付清算体系和方式的变革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以美国为例):第一个阶段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手工处理纸面票据为主的阶段;第二阶段是七十年代以手工操作和计算机系统处理票据并举的阶段;第三阶段是八十年代美国全国性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基本建成,一些地区性的票据清算系统扩展成全国性的票据自动清算系统(ACH),还建成面向大额资金转帐的全国电子支付系统(Fedwire),构成全美金融电子化网络的主干;第四阶段是九十年代至今,电子支付系统进入进一步完善的阶段,电子商务成为未来支付方式的趋势。如今,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通过电讯网络联成一体。资金的流动、货币的流动和纸面票据的流动变成无形的电子货币的流动和电子数据信息的流动,银行成为巨大的货币数据工厂和资金信息处理中心,支撑着整个社会、经济、证券、以天量级的业务处理,这就是现代的支付清算体系。它有以下特征:一、支付工具通用化。电子支付系统是空间变小,时间加快,支付地点、支付出入帐时间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小。因此,减少支付工具类型,促进支付工具通用化,将对支付清算系统的综合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支付工具通用化发展的基本原则就是方便自动化处理和电子传送、清算及结算。二、应用系统专业化。针对不同的支付清算方式设计不同的应用系统,提高支付清算系统效率,加快了时效性。三、运行环境综合化。采用资源子系统与通信子网分离的方式设计、开发计算机网络,既有效地支持了支付清算应用系统专业化的发展,也推动了独立与应用系统的公共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正是计算机网络的这种发展趋势才导致了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环境的综合性发展。四、风险控制严密化。支付清算系统风险是影响系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现代计算机技术为系统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持环境,从而使银行能够在业务处理方式、交易手段等方面有效控制风险。
四、 电子金融对货币供给造成巨大的影响。
金融高科技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主要是对货币的定义和货币量的影响。金融高科技在创造一系列性的交换手段的同时也创造了不少新的货币资产,尤其是越来越多的“电子货币”。金融高科技产品是未来的“货币量完全是内生的,因而他们在短期内受到的控制会更不严格,如果世界上的许多资产实际上都是完全流动性的,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可能有一种富有意义的货币定义。”[皮尔斯(JamesL.Pierce)<亚洲和西方的金融创新与货币政策>东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195页] 国际金融专家美联储主席格里斯潘先生1993年也曾说,它已经不再注意货币供应量了。在电子金融条件下,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对纸币替代程度的提高,消除了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层次之间的时间差,货币层次一体化不断加强。这样,一方面,电子货币有可能脱媒,对中央银行的货币需求量将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基础货币由流通中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构成的理论将失去意义。所以,电子货币流通量将主要由金融市场内生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供应量来外生地决定。一些经济苏俄专家对货币供给也提出了一语惊人的说法“六十年代后,流通货币或许将会退出历史舞台。”创新的金融产品使货币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也使流通中的现金和货币政策的等指标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同时金融高科技还影响着货币乘数的变化,既影响着商业银行及其他存款机构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影响着货币的放大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基础货币及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货币政策的传导与实施,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与运用等都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五、 电子金融促进了国际资本的飞速流动。
金融科技是推动外汇市场发展的重要条件,外汇市场是最快实行电子化的市场,是各种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和个人通过各种电子手段,进行跨国性交易的场所。各外汇市场通过一系列电话、电报、电传、电脑终端等各种方式与其他外汇市场联接,形成全球性外汇市场。现代化的通信技术缩短了空间和时间距离,构成了一天24小时全球连续服务。同时,电子化还加快了金融信息的市场流动,市场敏感度高,交易进行迅速,供求双方反应快,市场趋于一体化,有力地推动了全球外汇市场的发展。
第三部分 电子金融给现代金融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急剧变化的金融业,从有形的资金或资本市场变为无形的市场,如证券交易从场内叫喊与手势发展到与交易所联网的网络交易,又发展到根本没有交易所的国际互联网络交易。大规模的债券、股票和衍生工具的场外交易,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的兴起,以及跨国界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提高了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使资本控制十分困难。各国的金融控对制的标准也不各有不同,即使采取对资本流动的国际管制,也有大量的国际资本通过国际贸易或黄金流动的幌子进行渗漏,从每年国际收支出口和进口额都大大超过实际商品就可以看出。1992年的英镑危机,1995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明显看到了国际游资作崇及外汇交易投机的痕迹。从实体的金融产品变为虚拟的金融产品,各种衍生产品的出现和交易量的急剧增加,模糊了银行业务和债券业务的界限,未来的金融风险是什么?新的市场选择权、期货和期权的价值已远远超过全世界的国内生产总值,这样的市场能否经受大的挫折很难确定。
一、电子金融的基本风险。
电子金融面临着所有传统金融都面临过的风险。一是金融衍生工具引发的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工具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主要的交易品种,并且增长的速度很快。但是金融衍生工具造成的重大损失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例如巴林银行的倒闭。这表明不规范的操作和放松交易监管,衍生交易风险巨大。二是市场风险。由于电子金融对价格和供求更加敏感,而且其面对的将是全球市场,虽然信息能够在一瞬间通过网络传送到世界各地,但目前仍然不可能做到所有人在同一时间内获取应得的信息,所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市场风险更大。三是信用风险。电子金融大量使用电子货币,而电子货币本身的信用目前还比较低,这就扩大了电子金融的信用风险。网络银行和电子货币由于采用了很多种新技术,任何一种原因引起系统问题都会为银行带来信誉风险。四是规避风险。电子金融是一种新生的事物,监管的法律还不完善,并且在电子金融业务中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还不明确,这就给许多投机者带来了很多可乘之机,因此,在电子金融中可能出现更多违规甚至是违法的操作,这将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极大的破坏。
二、软硬件和网络风险。
作为电子金融的基础设施,计算机和网络在长期的使用中难免出现故障。软硬件的制造者也难免推出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据美国相关机构的调查表明,信息系统停机一小时将会给信用卡服务授权机构造成260万美元、给ATM自动柜员机造成1.45万美元的损失,磁盘列阵损坏一小时将给银行造成17093万美元的损失,而网络故障后果更加严重。
三、破坏性风险。
a) 操作失误或错误。简单的情况就是网络管理员泄露管理密码,还有网络管理员把外人带到放置服务器的房间,这些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另外,由于电子金融操作比较复杂,而多数金融从业者的计算机和网络技能不是很高,难免在操作上出现一些失误。
b) 病毒。根据国际上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天会产生十多种病毒。目前世界上发现的病毒约有十万种。计算机的病毒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据美国Computer Economics 的初步推算,从2001年初到八月底,包括杀毒和为恢复文件等因病毒造成的损失高达107亿美元,2000年的同类损失是171亿美元,1999年的同类损失是121亿美元。从2000年开始,病毒进入了一个惊人的发展期,不仅表现在新病毒特别是具有强破坏性的病毒的出现更加频繁,而且这些病毒都充分利用了网络技术,更加隐蔽,更加难以防治,更具破坏性。与传统的病毒主要是依靠文件来进行传播不同,这些新的病毒靠互联网来传播,具体讲就是靠电子邮件来传播。
c) 网络攻击。提到网络攻击,人们马上会想到“黑客”,根据一个有DNS软件开发公司Men and Mice的调查,大约有80%的“.Com”网站被黑客入侵过,财富1000强的公司中有四分之一的公司用着有漏洞的域名解析服务器设备。这就意味着将由250家公司有丧失他们网站的危险。黑客不仅来自外部,内部的攻击往往更具破坏性。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银行内部员工利用计算机对网络进行破坏的犯罪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
四、虚拟对全球经济金融造成了严重的不稳定。
事实上,现在的国际贸易也只是整个金融市场运作规模的很小一个部分。正像泰纳波恩在“金融癌症:世界金融和经济秩序危机”中描述的那样,当前的世界经济、金融结构是倒金字塔的,底部是实际物质生产部门;其上是商品和真实服务贸易;在上是债权、股票、通货和商品期货;最顶层就是最大的衍生金融产品和其他虚拟资产。全世界金融经济比真实经济要大很多倍,大约始30倍到50倍之间,这就意味着“真实“经济中每花一美金购买的商品,同时就有30-50美金是花在购买股票、债券、期货或保单上。顶大下小的倒金字塔,造成了金融和经济的极大不稳定。放任虚拟金融的自由发展必然会引发银行危机、股市动荡,甚至是崩溃。
五、投机性资金对发展中国家造成巨大伤害。
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和国际化使得金融资本得以跨越国界四处游荡,大量短线游资聚集在基金名目下,随时寻找出击的机会。而游资的能量之大、流速之快,已超出了世人的想象。因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外资投资的比例相对较高,而一旦因某种原因导致外资大规模的撤资,即使该国的其他基本因素正常,也必然导致股市狂跌。由于电子金融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的联动效应,大量资金会闪电式地转移到其他地方,同样会给其他国家造成轩然大波。
六、 无序性是外汇监管难度加大。
国际游资不遵守市场游戏规则,随处游荡,司机撕破全球金融交易所制监管的制约,冲击市场,获利后瞬间逃逸。特别是其中的对冲基金,它规模大,流动性强,对其监控十分困难。对冲基金包括宏观基金、全球基金、市场中性基金、行业对冲基金、卖空基金、重组驱动基金等。
第四部分、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加强电子金融的监控。
本文用“金融监控”而不用“金融监管”是从监控理念上考虑的,金融监管总体来说是金融管制,是政府部门是施加给金融机构与市场的强制性约束,而金融控制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金融机构内部的监控也包括外部的监控,既包括政府的金融管制,也包括市场如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施加的约束力量。金融监控理念的变化是金融业对新形势做出的全方位的整体反映,既包括金融监管理念的改革,也包括金融机构自身对风险认识的深化。事实上,金融交易活动的全球化、电子化与建立在国别基础之上的金融监管制度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出。利用过去的金融治理方式来管理今天的电子金融已明显不合时宜。金融业的监管体制必须进行深层次的调整。在网络经济发展如此神速的今天,任何管理当局单方面制定的规则,都有可能出现在尚未形成最终法案之前,规制对象已发生改变了的情况。即使规则本身没有缺陷问题,金融企业也有可能利用网络的全球便利,离岸经营。再加上网络的有效匿名性、数据的庞杂性、内容的杂乱性,这都给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金融管理只有承担起网络金融发展的合作者、促进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息沟通,提供积极的服务,才能在这一过程之中实现其管理的职能。
一、 要加强电子金融的监控,就必须清楚传统金融监管的滞后性。
具体表现在:一、网络经济的发展造成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完善,使得金融业从强调“专业化”向推崇的“综合化”转变,传统的按业务标准将金融业划分为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做法已失去意义。由此,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很快被“全能经营、统一监管”制度所替代。金融监管体制也将有“机构监管型”体制向“功能监管型”体制转变。二、传统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已大大降低,适应网络经济的电子金融监控法律法规体系亟需建立和完善。例如,随着商业银行的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巴塞尔协议》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8%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规则能完全适用到电子金融的比较少,效果也很脆弱。三、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给金融机构规避金融监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力量的对比差距变小,进一步增强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四、金融监管制度的滞后性增强。网络经济的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手段越来越落后于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一方面,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常常使金融监管部门措手不及;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在界定创新业务的合法性方面将遇到更大的困难。五、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金融发展无国界化与金融监管的国家主权的矛盾日益加深。电子金融无国界的发展一方面使各国政府有效抑制商业银行的国际避税行为越来越困难,一方面各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单一监管的有效性大大减弱,加强各国金融监管的合作并建立新的监管协调机制是新经济条件下各国中央银行共同面临的问题。
二、在电子金融的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中,加强金融监控。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商务、电子金融和电子货币已经使金融市场原有的自然界限日益模糊,他们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也为地区间和全球化的市场融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电子货币不仅可以摆脱各国货币“外衣”的约束,成为国际通行交易媒介,而且促进了交易工具的国际化统一标准,也为市场主体行为的国际化提供了便利,加速了资本的国际间的流动与全球性资本的形成。在此基础上,各国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和金融的创新,更加快了这一趋势。同时,网上金融交易开始替代传统的竞价交易,全球、全天候可利用的交易场所不断增加,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已连为一体。金融活动的全球一体化不仅指金融交易的地域扩张,如跨境融资与证券交易活动的规模急剧增长,更深刻的意义上表现了不同金融市场、金融制度之间的结构性整合。金融机构之间的兼并与重组、证券交易所的联网与合并、区域货币联盟及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全球化合作等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这种结构性的整合趋势。
   金融机构成混业经营与集团化趋势。越来越多金融机构突破传统业务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交叉经营、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交叉经营、保险机构进入证券市场、金融机构进入非金融领域等更变得更加普遍。与此同时,随着反垄断法规的松动、对金融控股公司及金融集团的政策从限制转向鼓励,金融机构兼并重组及多元化正在塑造越来越多的超级金融集团。
三、金融监管主体必将由多主体向统一主体转变,统一监管将成为金融监管趋势。
由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在开展电子网络业务方面存在相互交叉,一些业务按传统的方法是指很难划定其所属业务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多个监管主体监管的模式,要么形成监管重复要么形成监管真空,同时也将加大被监管者和公众的交易成本。统一的监管主体则不仅可以提供一个公平一致的监管环境,可以使被监管者避免不同监管机构的意见分歧和信息上的要求不一样,而且也是公众在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诉求对象。监管的客体也应有仅包括金融机构扩展到同时涵盖一些提供咨询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电子货币和电子金融的发展,使得一些非金融机构开始涉足到诸如短期电子商业信贷、中介支付、投资理财顾问等金融或准金融业务,从而使金融监管的范围随之扩大。监控的重点也要有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转向金融交易的安全和客户信息的保护。对电子金融来说,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和保存的安全性、客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安全性,自然成为监管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四、金融监控机构和部门应全面理顺电子金融的监管体系
在电子化、网络化的条件下,监管者如果企图用传统监管原始形态的纸币的手段来监管比特形态的电子货币的流通和规模,必然会引起宏观货币政策的时效和金融市场的混乱。因此,监管者应适时地将金融监控工作重点从控制初始货币供应量转移到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的认证、电子货币流通中的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电子货币流通法规的制定;网上结算工具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对国家电子货币的体制和基本模式、效力,网上结算工具的发行与使用等规范;保障电子金融安全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防范在网络中侵犯人身权(尤其是隐私权)、财产权的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法律规范,以及防范侵犯银行在网络中的商业秘密,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和商业信誉的法律法规。中央银行在电子金融的条件下,应将核心职能定位在为网络在线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网上在线电子支付提供法律保障和安全,包括电子商务法、数字签名法、电子合同法、电子货币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关于金融支付、金融结算的法律条文的制定,为网上电子商务和电子资金流动制定安全标准和程序,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电子支付结算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及避免出现这个电子清算系统崩溃而造成全部电子金融数据的丢失等,对电子货币开发软件厂商执行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的科研技术实力和信誉进行认证,定位电子金融的法律地位问题和构架网上银行的准入机制问题等等。
五、从横的方向讲,金融监控体系的变革应该是建立一个双层结构的金融监控体系
一方面市场层面的监控目前应致力于网上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监控机制,另一方面支付层面应致力于网上金融监管结构。这种结构安排是建立在合理的功能分工的基础之上的,政府的地位将更加超脱,更多的风险责任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而目前的风险资本监管制度(risk-based capital regulation)将过多风险责任集中到政府身上,结果是政府的风险控制模型越来越复杂,而监管却变得力不从心,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监管者与政府管制部门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双层风险监控是国际风险监管规则的发展方向,在这种体制内,大型的、复杂的金融机构必须满足更高的监管要求与资本标准,但允许其选择合适的模式与风险控制机制来安排当局所要求的资本金;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当局制定的一种简单的、便于理解与操作的规则来安排资本。这样构架有以下优势:一、有助于大型金融机构节省为维持两套风险监控体系(监管当局所要求的体系以及自身的内部监控制度)所花费的额外成本;二、减少金融机构的道德危害可能性。如果维持两套监控体系,当金融机构在满足官方风险监管标准式(如果这种标准低估了市场真实风险水平)就会产生过度冒险动机。三、通过金融机构自身选择的合适模型有效配置受到官方监管的资本(regulatory capital ),可以使整个风险监控体系保持高度协调性,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着与监管当局之间的冲突。四、有助于提高各个市场参与主体改进风险监控技术的积极性。
六、 随着网络在世界范围的延伸,各国监管当局都将面临跨国际性的业务和客
户,从长远来看,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性协调和国内国际立法变得日益重要。
它要求监管当局不但要尽可能避免金融资产的价格扭曲,放松对利率、汇率的管制,更重要的是建立与国际体系中其他金融体系相适应的新规则和合乎国际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如信息披露、资金的实时清算等,以提高金融管理的透明度。这也是未来电子金融发展的有力保证。由于监管规则是一个国法律为基础的,无法简单由一个国家移植到另一个国家。而且,一个国家金融操作与金融机构的管理是长期实践形成的,改变它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样,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在金融监管范围、信息的披露及资本标准、金融管制程度等差别很大,金融监管的制度性落差,造成国际上的监管逃离现象。(regulation arbitrage),一些机构利用制度或政策差异,钻法律空子,或将高风险金融业务转嫁到一些监管技术落后或监管很松散的地区,但是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却不是地区性的而是全球性的。再者,建立在国别基础之上的监管制度往往从本国利益而不是全球的利益考虑问题,如果发生金融业危机,除非殃及本国的自身利益,大多数国家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为了加强电子金融监管,迎合电子金融全球化的特征,要进一步加强电子金融立法,而且一定要把立法纳入一个国际化的电子金融法律框架之中。其立法框架应该包括:一、多边国际条约;二、主权国家的法律法规;三、全球性金融组织或商业协会及类似的国际组织的规约。
参考书目:
姜建清 《金融高科技的发展及深层次影响研究》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张进、姚志国 《网络金融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史东明  《经济一体化下的金融安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周道许  《金融全球化下的金融安全》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陆泽峰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伍贻康、张幼文 《国际监管:跨国银行的金融规范》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张以娴   《论电子商务之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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