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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软”的“霸王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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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在有关部门清理整治旅游行业“霸王条款”取得阶段性效果后,部分商家开始“巧”使招数,把大量“霸王条款”改头换面,走“温情路线”,欺骗消费者。工商、消协等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仔细辨别,防止被商家宰上“温柔”一刀。

黑龙江省工商、消协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旅行社在旅游单和合同上都注明:“在香港澳门旅游必须参加人民币150元的自费项目”等条款,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项目主要考虑一般旅游者都是第一次到香港、澳门,设立自费项目是“人文化的关怀”,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空间等。工商人员说,这个条款是典型的“温情”“霸王条款”。

  还有一些旅行社在“温情提示”中规定:“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公司保留对上述行程的最终解释权”、“考虑到旅游地现状,旅游路线可能略有调整”等条款。消协人员认定这些条款违反《合同法》有关规定,降低游客的旅游标准,把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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