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向铁路索赔的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1 03:10
人浏览

  向铁路索赔的诉讼时效规定

  对承运中的货物、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逾期,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80日。自铁路运输企业交付的次日起计算;货物、包裹、行李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的次日起计算。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运到期限内已经确认灭失的,自铁路运输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计算。

  对旅客伤亡,向铁路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年的规定。自到达旅行目的地的次日或旅行中止的次日起计算。

  对路外伤亡,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年的规定。自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次日起计算。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