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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解除的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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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我们多少有借钱或者被借钱的经历,借钱当然是需要签借款合同的,如果突然决定不借了,那么就要解除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解除的依据是什么?借款合同解除约定利息怎么算?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借款合同解除的依据

  合同法有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定事项,借款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话,作为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借款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借款合同的情形,当该情形出现时,是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解除约定利息

  1、民间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对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违约责任,既约定了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对于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或罚息部分,由于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院应依职权认定无效,只保护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

  2、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高额违约金调整的标准是守约方的损失。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其所遭受的损失只能是借款利息。

  三、借款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承办人应具有合法资格。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产生的后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合同法律关系或消灭原有的法律关系。尽管合同当事人资格因在签订时已经审查确定,变更或解除时可不必审查,但承办人的资格仍应审查。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承办人因情况变化是会发生变化的。

  2、合同一方的承办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原承办人或原法定代表人经办的合同不是为他们个人,而是为单位签订的,合同的义务人应是单位而不是他们个人。

  3、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4、在变更协议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依然有效。在此期间的任何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不得以变更后合同的规定为借口,逃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借款合同解除的依据”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的是,双方解除借款合同的话,是要发解除合同函的,不然会带来很多麻烦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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