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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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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节奏,也给传统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我们经常能够听到某某公司宣布破产、宣布裁员的消息。宣布破产也是有效保存资本的一种方式。那么宣布破产后还能撤销吗?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介绍一下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破产撤销权的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本条第二项对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的方式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可以放弃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以明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对权利的处分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用口头的方法明确表示,也可以是用书面的方法明确表示。

  三、破产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1、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可通过侵权损害赔之诉或不当得利返还之诉追回财产。

  2、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的行为,包括:

  (1)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与等。

  (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

  (3)对外提供无偿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的内容。破产通常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进行的法律程序。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能够找到解决办法达成和解,经过法院允许,是可以恢复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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