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1-20 18:07
人浏览

  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大家要了解一下双方的权益,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讲,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可以根据意愿来书写合同,同时也要了解一下租赁房屋方面的注意事项,那么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

  三、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介绍,对于最后活动的钱令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事,尤其是合同的具体内容要写清楚,避免给双方的权益造成影响。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