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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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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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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03 生效日期: 2002-06-03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函[2002]151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推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验收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鲁环发(2001)318号)收悉。根据《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ISO14000国家示范区验收组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
  根据创建工作报告和验收组评审意见, 经局务会审议, 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认真抓好示范工作,推动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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