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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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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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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7 生效日期: 2001-06-07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函[2001]112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ISO14000示范区验收的请示》(冀环科函[2000]88号)收悉。根据《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评审组进行了评审。根据创建工作报告和验收组评审意见,批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认真抓好示范工作,推动ISO14000标准的实施。
  
二〇〇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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