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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环境小卫士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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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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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环境小卫士系列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0 生效日期: 2001-04-10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发[20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教育厅(教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加强对广大少年儿童的环保知识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环境意识,指导他们从自我做起,投身到日常的环保行动中去,逐步成长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新一代公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争当环境小卫士活动”。这一活动也得到中央电视台的大力支持。
  本活动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学习环保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培养环保习惯,开展丰富多彩的保护环境的具体行动,并通过知识答卷和电视对抗赛评选出环境小卫士,在全国予以表彰。
  本次活动于2001年6月开始,在全国“争当环境小卫士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进行。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应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根据当地特点,有效地组织本地区小学校参加各项活动,以促进“争当环境小卫士活动”持续健康的开展。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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