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第354E章:1992年废物处置条例(适用范围)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9 01:05
人浏览
第354E章:1992年废物处置条例(适用范围)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30 生效日期: 1997-06-30 发布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
(第354章第38条)
(本为1992年第369号法律公告)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第38条,本人指定1992年11月18日为第11及16条适用于下述化学废物或就下述化学废物而适用的日期∶其本身乃是或含有石棉、多氯联苯或带固体制革废物的铬的化学废物。此外,又根据上述条例第38条,本人指定上述日期为第17条适用于下述化学废物或就下述化学废物而适用的日期∶其本身乃是或含有石棉或多氯联苯的化学废物。
(1992年制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