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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内隐瞒的财产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8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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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并且尊重。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时婚内隐瞒的财产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婚内隐瞒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于一方所做出的前面所述的这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婚内隐瞒的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什么财产归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时婚内隐瞒的财产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法律对于此种情形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您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争议等法律问题仍有疑问的,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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