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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放假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1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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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很多人来说,婚姻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如果夫妻之间感情没有了,双方一般会选择离婚。大部分人在离婚的时候会和对方协商处理,然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也有些夫妻会选择诉讼离婚,有些人因为工作原因想要趁假期去起诉,那么国庆放假可以起诉离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庆放假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可以,国庆假法院不上班,无法办理。

  法院是国家机关,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放假时间安排,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放假不上班。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的规定:

  法定休假日(全体公民放假日),全体工作人员放假;五四青年节35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放假半天;三八妇女节女性工作人员放假半天。其它节日,法院工作人员不放假。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起诉离婚可在异地吗

  1、可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1)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

  (3)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

  (4)经过调解后但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国庆放假可以起诉离婚吗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国庆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法院是国家机关,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放假时间安排,是不上班的,因此不能起诉离婚,需要起诉离婚的可以等工作日再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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