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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协议范本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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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夫妻因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或者是错过了最佳的生育年龄,但是又很渴望养育孩子,体验为人父母的快乐,所以会选择去福利院领养孩子,领养孩子当然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的,那么领养协议范本怎么写才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领养协议是在哪里办理

  国务院《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二、领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对收养关系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利,专门制定了《收养法》。制定《收养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在形成收养关系过程中,保证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我国法律在收养关系上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没有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领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领养人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领养机关办理登记。例如领养人是广州人,而被领养人亲生父母的常住户口是在珠海,那么就应在珠海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领养协议范本怎么写才有效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实践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涉及到继承、抚养问题纠纷。所以建议在收养协议中明确指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③有互享继承的权利,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领养协议范本怎么写才有效"等相关法律知识。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利,我国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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