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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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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大家都知道当被继承人去世时,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此时就会涉及到继承人顺序的相关问题,由第一顺位往下开始顺位继承。那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你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还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情节严重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有上列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依法剥夺而丧失的行为之一,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1、依法履行了《继承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义务的形成第二顺序继承人;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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