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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遗赠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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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问题几乎是每个朋友都曾遇到过,除了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外,还有继承方式叫遗赠,多发生为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不具有继承资格的人。那么接受遗赠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接受遗赠需要哪些材料

  1、遗嘱公证书原件;

  2、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3、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

  4、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尤其是遗赠文书核实的材料)。

  二、接受遗赠注意事项

  1、公证处在受理后,可能有一个遗嘱核查的过程,需您或遗嘱人的继承人配合。具体情况,请与公证处联系咨询。

  2、接受遗赠是有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赠有效的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四、遗赠的特征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5、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6、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但是,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虽然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他接受遗赠的权力可以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接受遗赠需要哪些材料的信息,由上可知遗嘱接受人应持合法遗赠公证书、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接受遗赠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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